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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 又一世「咁又一世啦!」聽起來,無比唏嚧,我的同事W先生就以此總結他在部門近四十年的工作生涯,準備開始退休前休假。
踏入退休生活,對不少終日為口奔馳的打工仔來說,就是痛苦的終結、享福生活的開始,但W先生卻並不雀躍。當然他生活無憂,政府的退休金和長俸足夠他的生活開支,但他既要照顧行動不便的太太,不能出外旅遊,子女結婚後又不再與他同住,又不願生兒育女,讓他當爺爺、外公,退休後的生活恐怕將變得沉悶乏味。
雖然在職位上,W先生曾是我的下屬,我卻從他豐富的工作經驗、人生閱歷和處事作風中獲益良多。雖然他和我爸的年紀差不多,我和他卻似有更多話題,而和他傾談過後,往往又覺得自己會明白多一點他們那一代人對我們這一代的期望和看法,似乎,又令我更了解我的「同我無乜兩句」的父親。
不知道,三十年後,當我們這一代人面對退休生活、面對子女問題時,又會如何自處呢? 8月11日 3+1+2在2000年後入職的公務員,需要先經三年試用期,再加三年合約期,方可正式成為公務員,簡稱「3+3」,真有「三年又三年」的感覺。
然而,前兩年不知為何,政府把第二個三年的合約期由一次過簽三年改為逐年續約,變成「3+1+1+1」,除了增加文書行政工作外,真的不知所為何事。
下個月我便做滿四年(即已3+1),準備進入第五年的合約。昨天收到續約通知,合約期竟然是兩年,令我的試用加合約期變成「3+1+2」,頗有特色,把這些數字當成簡譜音符,則成為「me-do-re」,又幾好聽。
講了這麼多,其實都只係想告訴大家,我續了兩年contract啦! 7月20日 繩之於法已有好一段時間沒有寫日記,其中一個原因是工作上遇到一件棘手的案件(當然我不會在這兒寫這是什麼案件),令我沒有心機和時間寫網誌。最近案件終於審理,疑犯被定罪,結果令人鼓舞,真的是雨過天清,令我鬆一口氣!
其實案件本身是很普通的,但案中的疑犯的行動令我的部門感到很大壓力。由於我們的調查工作令案中的疑犯(姑且稱之為X先生)感到可能會被檢控,因此X先生在過去兩個多月的時間裡,不斷騷擾、恐嚇、挑釁甚至侮辱我和我的同事,令我們感到十分困擾。期間,X先生每隔一兩天必定打電話給我,談十數分鐘至近一小時不等,有時甚至一天裡有數個電話,間中亦會直接致電署長;而我的同事在現場進行調查及執行其他相關工作時,又被他喝罵、威嚇,令他們有很大壓力,其目的不外乎要妨礙我們的工作,使我們無法完成我們的調查。他甚至說會向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審計署(因為他說我調查他,是在浪費公帑!)、甚至特首投訴我!初時也令我有點困擾,但後來也已習而為常,現在還在期待第一次被申訴專員「申」的機會呢(當然,到時又有排煩…)。這件事不禁令我想:為什麼會有這些刁民,以為可以靠惡、靠亂投訴、靠橫蠻無理取鬧便能惡人先告狀、甚至脫罪?幸好今次我們能成功把他繩之於法,但下次是否仍然能這麼幸運?
也真要多謝案件中的目擊證人願意挺身而出,向我們落口供、並願意出庭作證。由於有他們提供的協助,我們方可以掌握足夠證據、並有足夠信心把案件呈交法庭審理。否則,即使我們確知誰是疑犯,我們也可能因沒有足夠證據或沒有證人而不能起訴疑犯,只可以繼續縱容這些不法分子從事非法活動! 今次調查過程中,某些細節並未盡善盡美,甚至曾經驚動廿多位同事和多位上司在放工後緊急開會討論。不過,經一事,長一智,希望將來的工作會順利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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